广东企业ODI备案如何办理
广东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ODI)的流程如下:
ODI备案涉及到商务部门、发改部门和外汇管理局三个部门,具体步骤如下:
发改委立项:
向发改部门提交项目信息,包括投资计划、公司简介、股权结构、项目合同等相关文件。
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
对于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备案;3亿美元以下的地方企业投资项目,由地方发改委负责备案。
商务部审批发证:
商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准或备案。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中方投资1亿美元(含)以上的境外投资由省商务厅负责审批;中方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审核通过后,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外汇管理局备案:
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企业需准备的资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境外投资申请表》或《境外投资备案表》。
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境内企业资信证明,内容为存款证明,证明上余额必须大于投资额。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
相关的董事股东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境内企业最新的审计报告。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公司股权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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