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于企业借用外债有相应的备案流程,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外债备案流程及所需材料,供你参考:
新申请事项: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承诺函模板可在“文件下载专区”下载);
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如有)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借用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
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
相关主体的公司章程;
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如适用);
企业过往中长期外债获批文件及相应额度使用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如有);
对于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需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对于申请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专业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关于办理外债审核登记的申请报告(需参见相关“示范文本”,同时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附件:
基本流程:
申请人按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
网上登记完成后,申请人同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建议申请人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受理后,承办司局审理申请材料内容并作出决定。对于材料内容存在错漏的,承办司局将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未按时反馈书面补正回复意见的,将予以终止审核;
审核登记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地方企业的,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
申请人应当在每期境外债券发行/商业贷款提款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外债备案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地区以及借款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企业在进行外债备案前,建议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或咨询专业的金融机构、律师和相关部门,以确保备案过程的顺利进行。
另外,美国的外债借用备案流程可能会受到美国国内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影响,并且这些规定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如果你想了解美国具体的外债借用备案流程,建议参考美国相关部门的官方指南、法规文件,或咨询专业的金融顾问、律师等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同时,不同类型的外债(如政府债务、企业债务等)可能也会有不同的备案要求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