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企业外债备案的新政策,主要体现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外资规〔2024〕1037号)以及《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6号)中。以下是对这些新政策的详细解析: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为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优质企业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发挥外债资金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的积极作用,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上述政策。
二、主要政策内容
1. 优质企业的界定
根据发改外资规〔2024〕1037号文件,现阶段重点支持的优质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
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
近一年营业收入规模排名行业前五,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企业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BBB-及以上)或国内信用评级为AAA。
最近三年未发生境内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如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2. 审核登记流程的简化
对于优质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国家发改委将在现行管理基础上实行专项审核,适当简化相关要求,加快办理流程。具体措施包括:
企业可提交包含子公司在内的年度计划性合并外债额度申请。
如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暂无法提供已签署贷款协议但能提供贷款机构意向性文件的,可予“容缺办理”;企业应在首次提取贷款后补充提供相关贷款协议。
如申请发行境外债券,暂未确定主承销机构的,可予“容缺办理”;企业应在每笔境外债券发行结束后补充提供主承销机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
国内信用评级为AAA且国际信用评级达到A-及以上的企业,申请材料中的专业机构法律意见可由企业内部法律或合规部门出具。
3. 监管与风险防范
国家发改委将加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完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外债风险。具体措施包括:
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对企业借用外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优质企业借用外债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核查企业外债额度使用率、外债资金是否按要求募集使用、借用外债信息是否按规定及时履行报送程序等。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优质企业外债募集资金投向的监督检查,确保外债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实施偿债能力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督促企业做好偿还本息准备。
三、政策意义
这些新政策旨在促进优质企业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提高跨境投融资效率,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简化审核登记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同时也有效防范了外债风险。
总之,国家发改委关于企业外债备案的新政策体现了对优质企业的支持和引导,有助于推动中国企业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