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
研究政策法规:企业应深入研究国家发改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浙江省关于企业中长期外债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备案的具体要求、流程、范围、条件等。
自我评估:评估自身是否满足备案条件,包括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等。
二、准备材料企业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文件:
基础证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融资相关材料:银行授信文件、外债计划、还本付息计划等。
财务状况文件:证明企业合法存续、合规经营以及资信状况良好的相关文件,如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审计报告、信用评级报告等。
其他文件: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如有)、公司内部决策文件(如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包含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回流情况等)。视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供与外债相关的其他文件,如境外合作方信息、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专 业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等。
三、网上登记登录系统:企业应通过网络系统(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门户网站或指定的外债备案登记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
填写申请:详细填写申请表格,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版申请材料。
四、线下提交打印材料:将网上申报的材料打印成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
提交材料: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指定的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提交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要求进行装订和编号。
五、审核与反馈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若材料有缺失或明显错误,窗口将通知企业补充或更正。
实质审查:承办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复查,重点审查外债方案的合理性、合规性、企业偿债能力等。必要时,可能与企业沟通核实相关情况,或要求企业补充相关材料。
审核结果:审核完成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若准予登记,将颁发《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若不予登记,将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六、后续管理资金使用:企业凭《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备案登记的用途使用外债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挪作他用。
定期报告:企业需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外债资金使用情况、还款进度等信息。同时,企业还需在每年1月末和7月末前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相关信息。
风险防控:企业应建立健全外债风险防控机制,包括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应对等方面,并关注外债的利率水平和汇率波动,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