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可以是认缴)。
申请者为内资企业,不得含有外资成分(走内资审批流程)。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需具备合法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
公司应有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
公司经营范围中应明确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且业务种类需为“信息服务业务(仅 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公司至少要有3名员工处于正常缴纳社保状态,并能够提供近期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其中,至少有一名计算机本科毕业的管理人员。
网站域名已完成备案手续,且网站所发布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公司需拥有本地服务器托管协议,并确保网站服务器托管在北京地区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的机房内。
二、申请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法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名主要管理人员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及其中一名计算机专 业本科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
一级股东证明材料(如一级股东为自然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一级股东为企业法人股东,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网站域名证书及域名备案号(域名持有人需和ICP许可申请公司一致)。
网站服务器接入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托管商资质彩色扫描件(托管商指购买服务器的服务商,如阿里云、腾讯云等)。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其他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办理流程材料准备:按照上述申请材料清单准备齐全的材料。
在线申请:
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或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官 方 网 站。
注册并登录账号,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进行在线申请。
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审核阶段: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技术能力进行评估。审核过程中,如有需要,可能会要求企业补充相关资料或进行说明。
公示阶段:审核通过后,企业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领取证书:公示期结束后,企业可以前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领取ICP经营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