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信息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税务登记证:部分地区可能仍要求提供,如企业已实现“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则无需单独提供。
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与营业执照合并,则无需提供;若未合并,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如适用,提供复印件。
企业章程:体现企业的组织架构、股东构成、治理规则等重要信息,需是经工商部门备案的新版本,或提供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用以核实经办人的身份和授权。
三、外债合同及相关文件外债合同或意向书:外债的相关合同或意向性文件,包括借款协议、贷款协议等,需明确债务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如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方式、还款时间及适用法律等。合同应为正本,并加盖公章。对于合同为外文的,应另附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
担保合同及担保人身份证明:如有担保人,需提供担保合同及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确保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财务报告与审计财务报表:企业需提交近期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这些报表应由专 业的会计人员审计,并加盖公章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章,以证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
审计报告:企业近期的审计报告(如有),以进一步证明企业的财务状况。
五、项目与资金用途文件资金用途说明:企业需提供资金用途说明,明确阐述外债资金的具体用途,如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等,并详细说明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计划。
项目计划书或项目批准文件:如涉及具体投资项目,需提交相关项目的计划书、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投资合同或意向书等支持性文件。
还款计划说明书:明确还款资金来源、还款时间安排以及应对可能出现的还款困难的措施。
六、其他相关文件《境内机构外债信息表》与《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由外汇局提供的表格,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真实性承诺函:企业需签署真实性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由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字确认。
股权架构图: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借用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以便审核机构了解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信用评级报告:如有,可提供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作为评估企业信用状况的依据。
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若企业在银行有一定的授信额度,可作为其具备还款能力的证明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