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要求
企业身份: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或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
独立法人:企业应为在国内正式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分公司等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一般不具备申请资格。
合规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组织机构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管理规范。
信用状况: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外债要求债务期限:中长期外债是指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债务工具。
债务形式:包括境外金融机构贷款、发行中长期债券等多种债务融资形式。
资金用途:资金用途应明确且合规,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研发投入等符合企业长期发展和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用途。严禁用于投机性炒作或其他非生产经营目的。
债务规模与结构:企业应具有合理的外债规模和债务结构,包括合理的借款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计划等。
三、申请材料准备企业基本信息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
财务相关材料:提供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外汇收支情况表等,以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项目相关材料:若外债用于特定项目,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文件等。
外债相关材料:包括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明确外债的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资金用途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等。
其他材料: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如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担保函等)、担保合同或意向书(如有)、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境外发债时需要)等。
四、申请流程注册与登录:企业需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获取企业账号,并登录系统。
填写申请表:在线填写《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外债基本信息、资金用途等内容。
上传附件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系统。
提交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备案申请。
审核与备案:申请提交后,首先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进行初审,检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初审通过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企业的外债备案申请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为企业出具《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五、后续管理与报告资金使用:企业在获得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后,应严格按照备案登记的用途使用外债资金,并建立外债资金使用台账,记录每一笔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定期报告: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向备案机构报告外债的变动情况和使用情况。例如,每年1月末和7月末前5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
风险管理:企业应关注外债的利率水平和汇率波动,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如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对冲汇率风险,以降低财务成本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