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政策法规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是长春市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的主要政策依据。该办法旨在促进企业境外融资健康有序开展,提高中长期外债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防范外债风险。该办法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涵盖了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不含)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债、永续债、资本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融资租赁及商业贷款等。
二、申请条件企业身份:申请企业应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或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
资金需求:企业应有明确的中长期资金需求,并计划通过境外融资方式解决。
还款能力:企业应具有稳定的业务模式和持续的经营收入来源,能够证明自身具备偿债能力。
信用状况: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信用违约或不良信用评级情况。
三、申请材料申请外债备案时,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企业基本信息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
财务相关材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外债相关材料:包括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明确外债的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资金用途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项目相关材料(如适用):若外债用于特定项目,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文件等。
其他材料:如企业信用报告、担保合同或意向书(如有)、真实性承诺函等。
四、申请流程网上登记:企业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或指定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登记完成后,企业需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指定的受理地点。
审核与反馈: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核结果。如发现问题,会及时反馈给企业并要求补充或修改材料。
取得备案证明: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