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企业资质:申请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企业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专 业人员:企业需拥有至少3名员工,这些员工应与企业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了近期的社保(部分要求连续1个月或3个月的社保证明)。
业务范畴: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且所从事的业务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范畴,如在线销售、在线支付、广告招商、会员收费等。
网站要求:企业需拥有一个通过域名系统注册的域名,并已完成ICP备案。同时,网站应符合申请要求,具备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二、申请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股东证明材料:提供公司章程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及一级股东证明材料。如一级股东为自然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一级股东为企业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工商查档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
人员资料:提供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近期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
域名注册证书:提供网站域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确保注册所有人为申请公司。
接入协议及托管商资质:提供与服务器接入商签订的接入协议及托管商的相关资质证明。
业务及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说明:提供关于业务发展计划、技术方案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详细说明。
三、申请流程准备材料:按照上述申请材料清单准备齐全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网上申请:登录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或大连市通信管理局的官方 网站,进行在线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
审核与反馈:
初审阶段: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可能会要求企业补充或修改某些材料。企业应保持电话和邮箱的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并响应审核反馈。
现场核查:部分情况下,审核机构会安排工作人员到企业现场进行核查,确认企业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企业应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并积极配合核查工作。
复审与公示:通过初审和现场核查后,申请将进入复审阶段。复审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在官方 网站上公示申请企业的名单及所申请的ICP许可证信息,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领取许可证: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可前往相关部门领取ICP许可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