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宽限制
股东与董事要求放宽
股东组成无限制:新加坡私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组成没有任何限制,甚至可以全部为非新加坡人。这一政策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更多便利,降低了投资门槛。
董事资格放宽:董事会可以由一名或多名董事组成,但必须至少包括一名本地董事。新政并未对本地董事的具体资格做出新的限制或变更,确保了公司在新加坡有法律上的负责人。
注册资本要求放宽
新加坡公司的zui低注册资本金必须至少为1新元,且没有zui高限制。新政强调了注册后企业可以随时增加注册资本金,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二、简化流程在线注册平台优化
新加坡政府持续优化公司注册流程,通过BizFile+在线平台等数字化工具,实现了注册流程的简化和提速。创业者可以更加便捷地完成公司名称查册、资料提交、审核批准等步骤。
提交材料简化
在注册过程中,需要提交的材料得到了简化。例如,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需要明确列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内部管理规定、股东和董事权利与责任等内容。虽然公司章程仍需由所有股东签署并在注册时提交,但整个流程已经变得更加高效和便捷。
监管措施调整
新加坡加强了对企业服务供应商的监管,要求在新加坡提供企业服务的公司(无论其客户在本地还是海外)均需向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登记注册,成为认证的企业服务供应商。这一措施旨在提高企业服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同时也简化了对正规企业服务供应商的监管流程。
罚款金额调整
新政并未直接简化罚款流程,但调整了未遵守相关规定的罚款金额。例如,未向ACRA登记注册的企业服务供应商面临的罚款从原先的25000新币大幅提高至10万新币。这些调整旨在促使企业更加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市场规范性。
三、其他注意事项公司名称选择
公司名称必须是英文名,且以“PTE. LTD.”结尾,不接受中文名注册。拟使用的公司名称不可以和现有已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名称相同或过分相似。
注册地址要求
新加坡公司必须提供一个新加坡境内的实际地址作为注册地址,该地址可以是办公室、商业地区或住宅地址(需获得相关机构批准),但不能是邮政信箱地址。公司的经营地址可与注册地址不同。
公司秘书任命
新加坡公司必须在成立后6个月内任命一名公司秘书,该秘书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永 久居民或持有有效工作准证的外国人,且通常居住在新加坡。同时,秘书不能是公司的唯一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