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
企业需准备全面、准确、真实的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基本信息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如适用)、税务登记证或税号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公司章程及内外部决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如适用)、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已经过内部决策程序的同意。
财务报告与审计: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审计报告、还款来源证明等,用于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外债合同及相关文件:外债申请报告、借款合同或意向书(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时间及适用法律等重要条款)、真实性承诺函等。
其他相关文件:外汇信息、《境内机构外债信息表》、项目批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如适用)、项目计划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如适用)、担保函及担保人身份证明(如有)、环保批复(如适用)、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如适用)等。
二、提交申请企业需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提交外债备案申请,并附上完整的备案材料。
提交方式可以是线上或线下,具体方式需根据当地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而定。
三、审核确认外汇管理局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外债条件。
审核过程中,外汇管理局可能会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或进行说明,企业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所需信息。
四、签订借款协议在获得外债额度后,企业可以与境外贷款方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
借款协议应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具体条款。
五、登记备案借款协议签订后,企业需及时到外汇管理局进行外债登记备案。
提交的材料包括借款协议、企业资质证明、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文件。
六、后续管理企业需严格按照备案登记的用途使用外债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挪作他用。
企业应定期向外汇管理局报告外债的变动情况和使用情况,如每年1月末和7月末前5个工作日内,登录指定平台报送相关信息。
如果外债情况发生变化(如提前还款、延期等),企业应及时通知外汇管理局,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当外债完全清偿后,企业可以申请注销外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