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资深顾问13511094467

多个境内主体共同投资境外的备案方式

更新时间
2024-08-05 10:54:54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511094467
联系手机
13511094467
联系人
王丽
立即询价

详细介绍

多个境内主体共同投资境外的备案方式,主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多个境内主体共同投资境外的备案方式

多个境内主体共同投资境外的备案方式

多个境内主体共同投资境外的备案方式

一、备案申请主体确定

相对大股东原则: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和《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的规定,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这意味着在多个境内主体共同投资的情况下,应确定一个相对大股东作为备案申请的主体。

协商一致原则:如果各方投资额相等,无法确定相对大股东,则应当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由其中一方提出备案或核准申请。

二、备案申请材料准备

基本材料:包括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的请示、项目申请报告/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及其附件(如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Zui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

共同投资相关材料:需特别说明多个境内主体共同投资的情况,包括各方的投资额、持股比例、投资协议等。同时,应提供所有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基本信息材料。

三、备案流程

提交申请:由确定的备案申请主体将完整的备案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省级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投资额和项目性质确定)。

材料审核:发展改革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备案通知:审核通过后,发展改革部门将向备案申请主体出具备案通知书,并抄送相关部门。

四、注意事项

信息共享:如投资方不属同一行政区域,负责办理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或核准结果告知其他投资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后续管理:备案通过后,企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如定期报送投资信息、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等。

合规性要求:企业应确保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法律法规要求,避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或敏感行业。

,多个境内主体共同投资境外的备案方式需要明确备案申请主体、准备完整的备案申请材料、遵循规定的备案流程,并注意相关事项以确保备案的顺利进行。

WeChat3ede431cd033fa807928f93f58ed18f7.jpg

联系方式

  • 电  话:13511094467
  • 联系人:王丽
  • 手  机:13511094467
  • 微  信:13511094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