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备案需满足的申请条件
![](http://img.11467.com/2024/04-30/1033883623.jpg)
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境内公司成立时间: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难以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较难通过审批;部分城市也接受新注册公司,具体看公司情况;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和投资真实性:能够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
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净资产回报率高于5%;
资产负债率低于70%;
投资项目要求: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部分严查投资类型包括限制类行业、主业不相关、无实际经营的投资平台等;
符合“境外投资”定义: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企业在申请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此外,如果海外投资主体是国有企业,还可能涉及国资委的审批或备案。
ODI 备案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环节,建议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前,咨询专业的法律、财务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备案申请的顺利进行。同时,相关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调整,企业需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