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申请到获批:企业外债备案全程解析
| 更新时间 2024-07-19 14:10:05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511094467 联系手机 13511094467 联系人 王丽 立即询价 |
企业外债备案是指企业向境外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举借债务,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的登记手续。以下是从申请到获批的企业外债备案全程解析:
一、准备阶段
1·明确借款目的:企业应明确外债资金的用途,如扩大生产、优化财务结构等。
2·评估借款需求: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合理评估借款金额和期限。
3·收集基本信息:准备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报表等材料。
4·编制债务计划:详细说明借款的具体用途、还款来源及计划。
5·聘请专业机构:咨询法律和财务专家,确保申请文件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二、申请阶段
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
2·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3·借用外债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
4·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
5·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三、审核阶段
1·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2·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如需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四、后续阶段
1·《审核登记证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1年,过期自动失效。企业凭《审核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对于未取得《审核登记证明》的企业,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金融机构不予办理有关业务。
2·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发生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审核登记证明》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等情形之一且确需调整的,企业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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