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相关要求
| 更新时间 2024-12-31 17:21:37 价格 请来电询价 服务事项 境外投资(ODI)备案 服务优势 经验丰富,一次通过 服务保障 不过全额退款 联系电话 13511094467 联系手机 13511094467 联系人 王丽 立即询价 |
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备案的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财务要求:
上年度审计报告体现的净资产应大于企业对外投资备案金额。
上年度审计报告体现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5%(越低越好)。
上年度审计报告中体现的盈利状态应为正数(即公司上年度属于盈利情况),如非盈利情况需提供亏损说明或其他材料佐证投资必要性。
公司审计报告体现出来的净资产大于备案金额,理想状态备案金额不大于公司净资产70%(越低越好)。
投资项目要求:
海外投资项目必须是真实项目。
海外投资项目应有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表,用于海外项目主体公司本身经营的款项应明确列出。
如涉及技术研发或建设工厂等,除资金使用计划之外还需提供完整的研发或厂房建设布局图等佐证材料确保项目真实。
基本材料: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
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zui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类似文件(如投资合同、框架协议等)。
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如银行资信证明)。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特殊材料:
个别地区需要提供境外公司资金使用计划中体现的明细相对应的依据、合同或框架协议。
提供有效及专 业的可行性报告完成工作前期情况说明。
并购情况需要具备境外标的尽职调查报告和三方认证的资产证明等文件。
申请途径:
中方投资额在1亿美元(不含)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投资主体注册地的发展改革委备案。
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至3亿美元(不含)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企业需通过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提交项目备案申请,并与相应级别的发改委外资处取得联系,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审核流程:
商务部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如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是否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核准的权限,在受理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如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需报商务部核准的,则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意后上报商务部。
出证与外汇登记:
获得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及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企业需进行外汇登记。
外汇登记审核时间可能较长(如7-20个工作日),建议企业提前预留时间。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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