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要点的总结。
| 更新时间 2025-01-21 16:46:28 价格 请来电询价 服务事项 中长期外债备案 服务优势 办理周期短,一次通过 后期保障 不过全额退款 联系电话 13511094467 联系手机 13511094467 联系人 王丽 立即询价 |
申请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
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
境外企业不得作为申请主体。
申请条件:
企业需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
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基本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企业基本信息表。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通常为近三年)。
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
企业内部关于举借外债的决议文件。
其他辅助材料:
资金用途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外汇资金流量表。
担保合同及担保人资料(如有)。
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回流情况等。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并由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字确认。
自我评估:
企业进行自我评估,确定自身符合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条件。
材料准备:
收集整理所需的申请材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网上申报:
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或成都市外汇管理局指定的线上系统。
在线填写申请表单,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电子文档。
材料审核:
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部门将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
全面审核与审批:
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外债规模、用途、企业偿债能力等方面。
经内部审批流程后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登记的决定。
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审核通过后,企业按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或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打印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资金使用:
企业应严格按备案登记用途使用资金,并建立外债资金使用台账。
信息报送:
企业需定期向外汇管理局报告外债资金的使用情况、还款进度等重要信息。
在每期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
借用每笔外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
每年1月末和7月末前5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等。
风险管理:
企业应加强对外债的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特别是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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